跳转到主要内容

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目录更新版

日期: 栏目:医疗器械新闻 浏览:
 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,根据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),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《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(2023年)》(国家药监局通告2023年第33号),形成《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(2025年)》,现予公布,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 
  特此通告。
 
  附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5年
 
  国家药监局
 
  2025年5月12日

标签: